长春市20万辆汽车拆解循环再制造精深加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26

 长春市20万辆汽车拆解循环再制造精深加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20万辆汽车拆解循环再制造精深加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5-220183-04-01-525527,招标人为长春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20万辆汽车拆解循环再制造精深加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409.40m²,新建总建筑面积25007.03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06.78m²,地下建筑面积1000.25m²。新建5栋建筑,其中1#宿舍楼建筑面积7648.49m²,2#宿舍楼建筑面积7282.29m²,3#宿舍楼建筑面积4976.49m²,4#宿舍楼建筑面积2084.07m²,餐厅建筑面积3015.69m²;及配套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17364.66m²、绿化5185.50m²及场区其他附属设施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

2.4计划工期

勘察工期:工程初步勘察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文件,工程详细勘察在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业主下达设计任务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前置要件齐备方案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07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

长春市20万辆汽车拆解循环再制造精深加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1、勘察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初步勘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评审,最终勘察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工程设计工作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3、施工工作范围:完成施工图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的报审、办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手续,材料采购管理、工程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本项目规划、功能、及发包人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7项目概算:11855.39万元。其中勘察费47.04万元,设计费340.79万元,工程费用11467.5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提供)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提供)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3日16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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