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1标段:(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01标段:白山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一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02标段:白山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
03标段:白山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三标段-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01标段:3963911.00元;
02标段:715000.00元;
03标段:910000.00元;
最高限价:01标段:3963911.00元;
02标段:715000.00元;
03标段:910000.00元;
采购需求:01标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
02标段: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03标段:车辆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01标段: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8日历天;
02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
03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
质量要求:01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02标段: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货物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03标段: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货物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1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2标段、03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01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1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02标段、03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安装供货能力,有可承担此项目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近年(2024年1月1日-至今)其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企业无业绩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零,请提供申报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01标段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4日下午16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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