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翠支行装修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翠支行装修工程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翠支行装修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翠支行装修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家中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提供江门江翠支行装修工程建设。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48531.87 元(其中装饰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5447.57元,安装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4955.4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予变更,变更将导致废标)。

2.3项目工期:60日历天。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装修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7.发票要求: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注: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9.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10.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11.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列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  点击查询 →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

1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4.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7.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9.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0.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至2024年7月4日17时30分。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一套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接受网络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3.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允许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文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纳招标文件费、快递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购买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3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0时00分,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未按招标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届时将邀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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