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瑞彩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食堂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瑞彩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食堂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赣州市南康区瑞彩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024-NKQY-C018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瑞彩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食堂供应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32000元/月(具体以实际产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

1 赣州市南康区瑞彩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食堂供应服务 1 1、本项目每天为赣州市南康区瑞彩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食堂配送食材服务:包含水果、菜、米、油、盐、调味品、办公室厨房用品(饭盒、电饭煲、压力锅、碗筷之类用品等),保证每日食材配送新鲜食材,供应商提供的菜品应达到或优于以下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供应量:供应食材以采购人发出的《食品采购计划单》为准。

3、各类食材、原料的具体要求:

3.1猪肉必须由正规的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提供有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讫印章)。

3.2禽肉、蔬菜类配送时必须保证新鲜,禽肉须提供禽类检疫(验)证明;蔬菜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须提供无农药残留的时鲜蔬菜。

3.3调味品、各类干货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个种类均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和干货。

3.4食用油需提供本地鲜榨正宗花生油,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

3.5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每批次大米的出厂合格证,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品牌、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6水果应保证新鲜且当季时令水果,表皮干净完整,符合国家的水果食品卫生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

4、供应商要求:

4.1供应商须在每日早上07:00前或按食堂指定时间配送到单位。

4.2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成交供应商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食品中毒或损害健康的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责任。

4.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足斤足两,若经采购人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包、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现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新品,如果以上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品原材料质量合格,安全无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4.3食材配送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含食品包装、运输、装卸、税费和售后服务等)由供应商承担,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提供的所有食材采购人有权指定供应品牌、产地等;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不接受采购人监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服务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报名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4.付款方法: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食材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食材费用明细汇总表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每批次供应食蔬留样抽检结果考核情况将上月食材费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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