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BS
3.项目范围:
(一)根据2023年11月2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青生发[2024]393号),因我公司排污口排放河段界定为省界缓冲区,需按照环评审批权限由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
(二)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程及水利部颁布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进行论证工作,依据预测计算结果,科学客观地分析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
2.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
3.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
4.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
6.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
7.论证结论。
(1)组织生态环境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海东市县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专家对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内容;
(2)协助甲方提报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并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
8.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4.工期:合同签订日起90日内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或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6.项目地点:青海省民和县工业园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检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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