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才公寓高标准住房(永健城小区)家电等配套设施招标
项目名称:永丰县人才公寓高标准住房(永健城小区)家电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4300.00元
最高限价:16543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4F001164392人才公寓高标准住房(永健城小区)房屋家电采购项目1批16543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按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式图片等给采购人、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再组织进货,并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并确保在2024年7月30日前),将合同附件所列全部货物以及随附单证和技术资料等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存放或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60%以上。2)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00:00至2024年07月04日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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