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监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监理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车辆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A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1号线二期电客车由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生产,3号线一期北段电客车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分别于2019年6月、2020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规定,架修间隔为不超过5年或80万车公里。根据电客车最新运行年限或里程情况,计划开展17列电客车架修。每年架修车辆的数量以车辆实际运用状态为参考,从而保证车辆运行年限与里程满足运营要求。2.1.2西兆通车辆段概况2.1.2.1西兆通车辆段选址位于石家庄市西兆通村以北,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接轨向西引入,主要承担1、2、3号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任务。2.1.2.2联合检修库建筑面积为27092㎡,库内设有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厂架修库、转向架、轮轴检修间、电机检修间、电器检修间、电子检修间、钩缓检修间、空调检修间、门窗、座椅、风挡检修区、制动检修间、空压机检修间、受电弓检修间、机修车间、蓄电池间、空压机间、仪器仪表间、喷漆间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整体委外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1号线二期11列车,3号线一期北段6列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2业绩要求: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电客车架修(或大修)咨询服务或车辆监造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7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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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109:00至2024-07-05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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