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卷烟厂2024年联合工房成品高架库、辅料高架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昆明卷烟厂2024年联合工房成品高架库、辅料高架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C53A
2.2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2024年联合工房成品高架库、辅料高架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项目
2.3招标范围:对昆明卷烟厂联合工房(102)成品高架库、辅料高架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及服务要求”。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现场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5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满足《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GB5135.1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GB/T5135.18-2010和《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2018)相关要求,对昆明卷烟厂联合工房成品高架库、辅料高架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维修,满足消防规范要求、保证高架库內的消防安全,使该区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运行正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自2023年12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