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HZX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封闭式管理技校商业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 他资金租金支付,招标人为厦门铧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金支付:第一年:2024年9月16日-2025年9月15日固定租金10000元
/月,
加营业额流水的8%;第二年:2025年9月16日-2026年9月15日固定租金
12000元/月,
加营业额流水的10%;第三年:2026年9月16日-2027年9月15日固定租金
15000元/月,
加营业额流水的10%;第四年:2027年9月16日到合同结束固定租金15000元/
月,加营业 额流水的12%;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场地租金及营
业额相应比例的金额, 每月15日支付租金(免租期从2024年7月1到2024年9月
15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封闭式管理技校商业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封闭式管理技校商业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
公开招 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自然人均 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
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本招标文件涉及加盖公章的,若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以签字形式),原件备查: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报价人 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
式”,供 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无需)。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成立年限 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
标人,提供经审 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
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 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 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
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 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
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
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
投标人,提供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 据复印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
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
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
符合下列
规定: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
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 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
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 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7.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
明文件应 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
可参加投标,并以发 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
七、其他
1、招标编号:LHZX2024002
2、招标项目名称:封闭式管理技校商业运营项目
3、履约保证金(元):200000
4、投标保证金(元):50000
5、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期限:2024年9月16日至2029年1月14日。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后,如
甲方继
续经营本学校场地,则合同期可延续5年。
7、服务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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