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47-2460SCCSX123)采用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
2.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5.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原件备查)。
2.5.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备不同3家(含)及以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的业绩;(总公司投标时须为总公司业绩,分公司投标时须为分公司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合同签订时间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5.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备不同3家(含)及以上企业委托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的业绩,其中至少须具备1家(含)及以上银行委托的企业财产损失(且必须包括贷款核销)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的业绩;(总公司投标时须为总公司业绩,分公司投标时须为分公司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合同签订时间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5.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原件备查)。
2.5.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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