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项目名称 | 江阴信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24023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7月0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
转让方名称 | 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批准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阴信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281672517491X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法定代表人 | 杨卫 | ||||
住所 | 江阴市华士镇工业集中区(华西五村戴巷上)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8 |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 持有100% 股权 | ||||
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1135.53 | |||
净资产(万元) | 249.8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01.44 | ||||
利润总额(万元) | 39.72 | ||||
净利润(万元) | 39.72 | ||||
2024年0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1707.89 | |||
净资产(万元) | 232.7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3.26 | ||||
利润总额(万元) | -17.11 | ||||
净利润(万元) | -17.1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德恒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德评字(2024)第100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额(万元) | 1117.69 | 1128.88 | |||
负债总额(万元) | 867.56 | 867.56 | |||
净资产(万元) | 250.13 | 261.3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61.32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1、截止2024年6月30日,标的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债务为14649100元。 2、标的企业如变更注册地和经营地,则新地址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需重新报批,才能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要求。 | ||||
转让底价 | 261.32万元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 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5、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6、标的企业共8名员工,受让方需确保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华西产业集评备(2024)01号。 3、无锡德恒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锡德评字(2024)第1005号《评估报告》。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阴分所出具的天衡澄审字(2024)00017号《审计报告》。 5、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桥专审字(2024)149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81819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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