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2024年分行本部及同城支行零星维修改造供应商入围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2024年分行本部及同城支行零星维修改造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2024年分行本部及同城支行零星维修改造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
2.2建设地点:吉林市兴业银行本部及同城支行。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招标范围:营业网点的日常维护、维修及零星改造工程。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6入围家数:通过本次招标拟选取1家入围单位,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单位可承接到工作的金额和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职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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