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岑科创中心兰科路、泽立路新建工程财务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1、受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西岑科创中心兰科路、泽立路新建工程财务监理服务进行招标。
2、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4.47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5已参与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等工作,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当回避,不得再承担本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自愿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代表到上海市现场报名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1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持: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其他资质证书(如需),5、投标人前往上海市现场报名和验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核验。
4、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如下内容慎重考虑并作出实质性响应:
4.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西岑科创中心兰科路、泽立路新建工程财务监理服务(项目编号:SHBW-20240701-026)
4.2本次招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4.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中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6、所有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10:30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海市。
7、兹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进行开标,接收人为招标单位的代表。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届时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开标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并且用信封单独密封,信封封皮上应清楚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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