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GP01F2406615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中学2024-2027年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 洛溪新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105.00万元(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为学校预估金额,仅做参考,实际 费用以学校及学生最终采购金额为准,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任何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中学2024-2027年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中学2024-2027年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 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
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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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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