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86-24300A261769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餐饮服务的案例。
(四)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且与中国银行不 存在利益冲突。
(五)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 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 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 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与采
购人无关。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十一)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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