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FYH-2024-07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鼓楼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元/吨,招标人为开封市鼓楼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封市鼓楼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封市鼓楼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新成立企 业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 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注册公司按公司实际成立之日起提供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 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电子凭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及车辆停放场所;
(2)具有分类收集功能的餐厨废弃物密闭收集专用容器;
(3)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的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具有相应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企业);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需显示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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