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协和医院医疗场景建设六期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002包:智能耗材管理平台)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协和医院医疗场景建设六期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002包:智能耗材管理平台)
二、 项目编号:
0686-24200A081359N/002
三、 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协和医院开展的银医场景建设项目合作。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本文件为002包,采购内容为智能耗材管理平台,002包预算金额为667.00万元,含税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本文件为002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选取1家中标人。
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本项目不适用。
四、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智能高值耗材结算管理平台)须具有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或原厂商有效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原厂商向代理商(或经销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3.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当日))至少具有1个在医疗机构供货销售的同类业绩(指与智能耗材管理系统相关的销售业绩)。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4.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8.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 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1.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2.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4.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6.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每标包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七、 投标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25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派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于开标当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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