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08


(招标编号:0623-2475N21091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7万元(含税)。

范国: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7 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实际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8 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9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


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号的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11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

此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1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相关失信记录,

3.13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单。

3.14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沙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项目资金己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洲分行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国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奔龙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


编号:0623-2475N2109106

2.2 项目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 358 号

2.3 招标范围: 本次装修面积 497.5平方米,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器求”及工程


量清单、图纸。

2.4 工期: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 90 天内完工。

2.5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验


收,达到合格及以上验收标准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117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


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7 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实际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8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9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


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号的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11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1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相关失信记录。

3.13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单,3.14 投标人能够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8日至 2024年7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


以下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如为新证网络打印件则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新证网络打印件则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5)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

(6)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路工商银行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7)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10)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外还需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


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 14:00 时,


地点为长沙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子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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