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主承销商

发布时间:2024-07-08


目招标

(招标编号::2024-QJ-043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曲靖市开发投


资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总额

不超过 15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拟发行期限不超过 7 年,票面利率以


发行时点市场

价格为准,随行就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主承销商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主承销商


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 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金融许可

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提


供网站查询

截图),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总部授权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

间前 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如有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开始计算。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2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享有免税、免缴优惠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


由招标代理

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

公章)、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证明

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购买


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

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网站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

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至上述递交地点,选择邮寄送达的投标人需对开标


前送达文件的密

封性自行负责。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曲靖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受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

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拟发行期限不超过 7 年,票面利


率以发行时点

市场价格为准,随行就市。

2.2 招标内容: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选聘主承销商负责申请注册发行


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应相应完成以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计、并与发行人商定发行方案,包括产品要素、发行时机、发行方式等


(2)撰写募集说明书,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安排发行主体完成发债的前


期准备工作;

(3)协助发行主体做好资产整合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整合方案,包括有


效资产的筛

选及注入工作等;

(4)负责准备申报材料,并负责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获得核准发行;

(5)协助沟通相关部门、投资人,力争发行利率低,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6)协调相关上市发行事宜,完成债券销售,按时向发行人划款;

(7)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付息协调工作;

(8)负责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辅助信息披露工作;

(9)关于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有关工作;

(10)根据发行推进情况,按照招标人需求办理回转售服务相关事项。

2.3 招标控制价(承销费率):承销金额的 0.25%/年。

2.4 服务时间要求:于成交之日起 15 日内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报。

2.5 入围单位数量:本项目入围单位 3 家,投标人数量小于 5 家时,不得开标。


评标委员会

推荐排名 1-5 名的入围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 3 家入围候选人为入围单位,


并按约定的服

务内容签订合同。入围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从候选


人名单中依

次确定服务单位。

2.6 合同价的执行:以入围单位所报费率的最低价,作为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各入


围单位的最

终合同执行费率,投标人须接受并对合同价的执行进行承诺。

2.7 合同履行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实施,至签订合同约定的全部工


作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 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金融许可

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 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


提供网站查

询截图),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总部授权文件。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

时间前 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如有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开始计算。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2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享有免税、免缴优惠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


由招标代理

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

4.2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4.2.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金融

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法人授

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

4.2.2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或经


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


格(网站查

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


章、电汇凭

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 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14:30 时至 15:00 时(北


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15:00 时。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至上述递交地点,选择邮寄送达


的投标人需

对开标前送达文件的密封性自行负责。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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