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粉煤灰处置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粉煤灰处置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
2.2项目规模:粉煤灰(干灰拉运)40000吨,粉煤灰(湿灰拉运)6000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2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8/22-QT-02101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粉煤灰处置项目
粉煤灰处置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25日,预计粉煤灰量10万吨(以实际处置量为准),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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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粉煤灰处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2)与具备以上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0510:00到2024-07-12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9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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