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路宜邻中心公益区域装修改造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08

 千岛湖路宜邻中心公益区域装修改造工程招标


一、项目名称:千岛湖路宜邻中心公益区域装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包含内部装饰、水电改造、消防改造、暖通改造、智能化改造等;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与千岛湖路交叉口;建设规模:约5469.9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
2.项目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1215.69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数量≤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身份投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6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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