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JYNSJ-2024-P-04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船舶委托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木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船泊委托管坦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船的委托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船舶委托管理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 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e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扶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分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售 价500元/标段,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