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个人防护装备(防护眼镜、森林灭火防护服)购置项目招标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个人防护装备(防护眼镜、森林灭火防护服)购置项目(二次);
1.3预算金额:16391128.50元,其中A标段预算金额:3291570.00元;
1.4最高限价:16348887.00元,其中A标段最高限价:3291570.00元;
1.5采购需求:
标段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单价)
预算金额(合计)
最高限价(单价)
最高限价(合计)
A
1
否
森林灭火防护眼镜
3129
副
438.00
1370502.00
438.00
1370502.00
2
否
(墨镜)抢险救援眼镜
4386
副
438.00
1921068.00
438.00
1921068.00
注: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仅针对A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1.7交货地点: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指定地点(昆明、保山、丽江、普洱、大理、迪庆、版纳、安宁、南宁、贵阳)。
1.8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9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1.2.2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含可查验的审计报告所附验证码)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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