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叶金木村、旗龙村通村砂路建设项目标段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叶金木村、旗龙村通村砂路建设项目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投资【2024】14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天津援建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泽库县王家乡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道路里程为18.717公里路基宽为4.5米,路面宽为3.5米,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面为20厘米级配砂砾面层,新建小桥一座,设置涵洞17道,设置标识、标牌、错车道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
标段名称: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叶金木村、旗龙村通村砂路建设项目标段一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建设道路里程为18.717公里路基宽为4.5米,路面宽为3.5米,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面为20厘米级配砂砾面层,新建小桥一座,设置涵洞17道,设置标识、标牌、错车道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270.0天
缺陷责任期(月):1年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绩网页截图)特别说明:1、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需外购,项目所在地不提供。2、简易工种建议使用当地劳动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1940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07月06日00:00时至2024年07月10日24:00时止,下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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