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利八路排水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利八路排水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特别国债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利八路排水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位于利八路(津八路至宫家干渠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利八路(津八路至宫家干渠段)排水管线进行改造,新建DN800雨水管线2100米,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总计划投资:10026121.78元,其中施工标段计划投资为9921521.78元,监理标段计划投资104600元;
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施工为1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
施工标段:对利八路(津八路至宫家干渠段)排水管线进行改造,新建DN800雨水管线2100米,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计划投资为9921521.78元;
监理标段: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04600元。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参与本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企业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3参与本工程监理标段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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