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嬉戏谷精灵湖光影水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ZX-G2024-002
项目名称:嬉戏谷精灵湖光影水秀项目
预算金额:131.3 万元。
最高限价:131.3 万元。
采购需求:嬉戏谷精灵湖已投入使用十余年,演出效果差、形式单一,需要进行改造提升;针对以上情况,改造方案拟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设计全新的喷泉水秀,在原有多媒体设备基础上,新增投影机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购;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交纳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
(3)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
②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使用)(格式详见附件2);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交纳或以公司指定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