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威海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威海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招标人为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威海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山东省。
2.5交货期:有效销售期365天,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台32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和2台68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火电总装机容量2000MW,4台机组全部完成了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最近3年(2021—2023年)的年消耗燃煤约为420万吨,主要采用山西、内蒙区域的烟煤及进口褐煤,最近3年的年产生粉煤灰、炉渣约为60万吨,年耗煤量和年产粉煤灰、炉渣量仅供参考,招标人对年产粉煤灰、炉渣的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煤质变化、机组启停、运行工况以及设备故障维修等对粉煤灰质量、产量的影响属于投标人应考虑的因素,招标人不保证粉煤灰、炉渣的质量参数及产量,投标人必须保证按要求及时、全部完成灰渣清运处置工作。另:本项目具体开工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前存在不确定性,投标人应充分评估粉煤灰市场变动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一座燃煤发电厂粉煤灰整体连续销售1年的至少1个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否则作无效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8日17时0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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