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受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委托,就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WZHX2024-07-126
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本次比选择优选择3家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负责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供应。
各学校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使用单位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 ,可续签下一年度协议,总计协议时间不超过三年,截至日期为2027年7月31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 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报名方式:资料可以通过现场或发送至邮箱,资料发送至邮箱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四、获取比选文件及比选时间、地点: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报名截止之前报名、购买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申请人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应在2024年7月 18日17:00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下午14时30分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
比选会议时间:2024年7月24日下午14时30分整
比选地点:温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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