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中心委外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中心委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人应完成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运行、维修、检修、技术改造、应 急抢修等工作,具体详见项目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中心委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中心委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本项目执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

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

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9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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