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HJYJCG-2024G-ZB)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学年度亭湖区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名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5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5 学年度亭湖区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各学校自办食堂2024-2025 学年度所需粳米、大豆油、鲜猪肉、鸡蛋、面粉、冷冻品、调味品等七类食材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七个标包,分别是:一包:粳米、二包:大豆油(装一级出)、三包:鲜猪肉(精瘦肉)、四包:鸡蛋(新鲜完整(洋鸡蛋))、五包:面粉、六包:冷冻品(肉类、水产品类、禽类等)、七包:调味品(酱油、醋、食用盐、白糖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约能力的书面声明和其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官网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食材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分包四鸡蛋养殖场作为投标人可不提供);(2)分包一至分包六的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代表,须提供所代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营业执照,其中分包一、二、五、六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分包三须提供定点屠宰证,分包四须提供养殖场产品生产、供货协议及相关证明。(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不含大丰区)设有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或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不含大丰区)建设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2024年1月1日以后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投标单位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盐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
七、其他
1、服务期:1年
2、每个包确定两名供应商,并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学校进行供货。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其所有学校的供货资格,由另一个供应商供应如指定学校供货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该校的供货资格,经招标人许可,由另一供应商供应: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5、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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