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海锦江大厦立体车位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07-1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鑫海锦江大厦立体车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7.0303万元,招标人为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北京鑫海锦江大厦立体车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鑫海锦江大厦立体车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方式:经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领取文件。(适用于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文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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