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稻研究所抚远协同育种创新中心基地土方工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水稻研究所抚远协同育种创新中心基地土方工程项目已由抚发改字〔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水稻研究所抚远协同育种创新中心基地土方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抚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763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挖土方18864立方米,挖淤泥2436立方米、回填土42548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总工期为4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079,561.4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4月-2024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小型”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并出具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