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施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途径海兴县、渤海新区黄骅市。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半幅封闭施工、半幅正常通行”的交通组织模式,即第一阶段山东方向封闭施工,天津方向正常两车道通行;第二阶段天津方向封闭施工,山东方向正常三车道通行。2.1.3交通组织施工期:预计开始日期2024年8月,计划工期20个月,到验收通车止。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2.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前期多媒体的宣传提示、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交通组织的导改等。施工严格按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设置施工标志、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安全设施,夜间设置反光或施工警告灯,必要时使用信号或派旗手管制交通。对于夜间施工的段落,需安装探照灯等照明设施,以满足夜间施工的照明要求,并适当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施工警告灯)的数量。施工期间应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严格限制车速,并及时配合处理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保证道路畅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与高速巡警、路政和接壤高速山东、天津方面协商解决交通疏导和交通安全等有关问题,并应取得高速巡警、路政和接壤高速山东、天津方面的支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工程监理单位为中咨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沧州交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与本次招标标段监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7月1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609:00至2024-07-22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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