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工程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热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工程,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台350MW燃煤机组分别于2019年1月、5月投产,采用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146/25.4-II1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
为了满足国家环保规范及相关要求,现进行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工作,新建锅炉旁路烟气干燥蒸发系统,以达到脱硫废水零排放的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含地基及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移交,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工期8个月。
2.4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a、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甲级及以上资质;b、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环保水处理EPC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该项目合同的复印件、试运后提交生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可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的有效文件。
3.3资格要求3: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或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承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证,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手写签名,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7月16日23:00至2024年07月26日16: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7月16日23:00至2024年07月31日16: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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