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计划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设备标准
2.2招标范围: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采购,集成调试合格后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为具有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并能独立履行合同的生产企业或由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需求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播放器授权书),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发布之后)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6至2024-07-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张家口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报名时留存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A4纸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5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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