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星光坝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星光坝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1524-04-01-564603】FGQB-0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长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长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1524-04-01-564603】FGQB-0112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马村。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38亩,总建筑面积约1326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3项目总投资额:4650万元。
2.4计划总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清单编制及施工阶段的服务等)、施工(包括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800:00至2024-07-2500:00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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