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西来桥镇入江支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光明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1标段)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扬中市西来桥镇入江支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光明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1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77271.69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扬中西来桥镇。主要内容为污水管道埋设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30日14时30分,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3014:3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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