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重庆市丰都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重庆市丰都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项目总投资115632.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744.85万元,以上投资为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额。
本项目共分为5个子项目,具体内容为:管网检测与排查工程、乡镇管网新建工程、龙河示范河湖建设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智慧水务工程建设。
(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重庆市丰都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涉及范围暂定3个子项,包括乡镇管网新建工程、龙河示范河湖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结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2015年139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以上各子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各子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和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同时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管理规定以及规范要求,提交满足甲方及政府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最终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1份(含PDF及WORD格式),纸质版3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和归档所需的文件)。
(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服务成果通过验收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服务内容
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2015年139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子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和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
若实际服务范围与前述范围有偏差,以实际服务范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已完成备案)业绩。
(4)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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