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博兴2×1000MW水处理岛EPC工程脱硫废水双流体干燥成套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博兴2×1000MW水处理岛EPC工程脱硫废水双流体干燥成套设备招标,招标人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包含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2套双流体干燥成套设备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60个自然日供货完成。
交货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国能博兴新建电厂国能水务项目部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双流体干燥成套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7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3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招标-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九华乡污水处理工程)招标
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已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206-330802-04-01-4814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融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九华乡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004.5491万元,建设规模:九华乡共新建污水处理终端47座。增设厨房清扫井、成品塑料井、检查井、多力能井、流量计井等;增设隔油池、化粪池;对管道进行改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增格栅井、调节池、流量计、消毒井、出水井、污泥池、沉淀池;改造生化池、人工湿地等;水泥路面破除及修复约24209平方米;沥青路面破除及修复约11174平方米;水泥硬化场地破除及恢复94401平方米,新建YJV22-0.6/1KV5X10电力电缆6150米,及其它配套零星工程。建设地点:柯城区九华乡。
2.2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两溪流域污水处理工程(九华乡污水处理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004.549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对应资质均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选派;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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