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分公司2024-2025年光伏、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分公司2024-2025年光伏、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贵州区域。
2.2项目规模:预估项目8个,其中100MW(含)及以下项目2个、100MW-150MW(含)项目2个、150MW-200MW(含)项目2个,100MW/200MWh储能项目1个,200MW/400MWh储能项目1个,以实际实施为准。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服务期:专项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达到评审条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量及可研修编,可研内审通过投资决策后为止。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投标人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编制、现场收资,资源初步评估,对光伏场区按照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项目收益测算等),取得可研报告外审意见(含审查的会议场地、评审等相关一切费用,审查结果必须满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4.2投标人负协助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以及为项目备案提供相关咨询。
2.4.3投标人负责完成项目专题手续办理的技术支持,完成项目相关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a.完成新建道路走向及布设、改扩建道路走向及布设(道路工程平面图)测绘;
b.完成道路工程图件要求横(20m间隔)、纵断面的详细图纸测绘,标注道路边坡防护设计(防护面积、形式、尺寸规格),标注道路排水沟设计(流向、长度、材质),上述图件需配有标准地形图;
c.按照道路设计断面(20m)核算出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出具土石方挖填平衡表),确定道路占地面积(路基+放坡);
d.在总平面图中标注施工驻地或施工生产区(施工临建区)位置,要求标注清楚数量及占地面积,场地平整土石方量;
e.完成地形图1:2000测绘CAD版图纸;
f.在总平面图标注塔基个数,架空线路长度,地埋线路长度,塔基尺寸;
g.在总平面图标注新建道路、改建道路长度;
h.在总平面图架空线路、集电线路的图例复核;
i.在总平面图平面图上要有x、y坐标点;
j.在总平面图红线范围内坐标点表等。
2.4.4投标人按照华能集团、二级公司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审版编制要求,对可研报告进行完善修编,协助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审版修编、经济指标的测算表、概算表、性研究报告PDF附图、一利五率测算表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及以上单项50MW及以上集中并网式光伏项目可研或初步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8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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