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石河子第八中学供热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石河子第八中学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石河子第八中学的委托,对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石河子第八中学供热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GCGGC(2024)011
2.项目名称: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石河子第八中学供热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932252.00
5.最高限价(元):932252.00
6.数量:1项
7.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接到进场通知,具备施工条件30个日历日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 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监狱企业规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1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人员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前往新疆石河子市,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30(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疆石河子市,逾期未递交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3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新疆石河子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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