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锅炉环保公司营口热电、运河、聊城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DCS打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锅炉环保公司营口热电、运河、聊城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DCS打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滨海路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2规模: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2×330MW+2×140MW机组
2.3标段划分: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锅炉环保公司营口热电、运河、聊城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DCS打捆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5交货期:全部设备预计到厂时间不晚于2024年9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师站1套、电源及其附件1套、网络交换机1套、系统机柜2面、硬件搭接、上电服务1套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清单。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项目工程师站2套、电源及其附件1套、网络交换机2套、DCS机柜2面,电源网络柜1面、硬件搭接、上电服务1套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清单。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控制器1对、电源及其附件1套、上电服务1套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DCS系统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3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招标-江西省赣南科技学院智慧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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