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YZB-2024-07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08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YZB-2024-0705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1.3采购需求:选取配餐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5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学生用餐服务项目(明德校区、自山校区、清华校区)
1.6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满意度测查两次,师生满意率达到 80%以上,达不到 80%或接到投诉两次以上及用餐时出现异物学校有权组织重新招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免责声明 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
3.2 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3.3 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3.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强制性工作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ぞ叮颺霹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7月22日至 2024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并在邮箱的“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的附件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实名制的移动电话)、联系地址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4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
5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强制性工作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6 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长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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