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医院虚拟化扩容升级、云桌面、智慧病房招标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罗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罗平县人民医院虚拟化扩容升级、云桌面、智慧病房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YQZLZB20240722004
2.2 项目名称:罗平县人民医院虚拟化扩容升级、云桌面、智慧病房项目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罗平县人民医院虚拟化扩容升级、云桌面、智慧病房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虚拟化扩容升级、云服务器、云终端、智慧病房等。
2.4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口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口部分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允许进口投标产品为:
2.5建设周期:6个月
2.6 服务地点:罗平县人民医院。
2.7采购限价:385万元。
2.8资金来源:非财政预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4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5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必需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1)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1)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本招标文件。
3.售价:8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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