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2024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回族餐)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23

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2024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回族餐)招标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2024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回族餐),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2024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回族餐);

2、服务地点:昆明市

3、招标范围: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2024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回族餐)公开招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包括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 包括明通巷校区、北辰校区、丰江路校区、丰源校区、丰泽校区、白沙青池校区、青沐校区范围内)学生午餐加工及配送服务(回族餐)等工作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供餐学校 午餐配餐要求 暂定用餐人数 预算单价 送餐地点 正式供餐时间

1 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7校区 ①包含1个主荤、2个串荤、1个素菜、一个汤、米饭:

②每周:5次牛肉、1次鱼类或1次禽类、主荤比例8:2(肉不少于80克)、申荤比例6:4 (肉不少60克)时蔬不低于100g;米饭200g/人:

③每个月不少于2次牛肉冷片(每次30-50克);

④主食:除了配米饭,可增加品种多样化(五谷杂粮、豆类、薯类、馒头、花卷、水饺、包子、炒饭):

⑤每周辅食:每周5次辅食(水果、糕点、酸奶轮换,并根据季节进行调整),提供新鲜应季水果、新鲜酸奶、健康的糕点、不允许易过敏食物出现,);按周提供菜单,每天更换不同品种,每天公示菜品重量及照片。

备注:荤菜不准使用冷冻半成品。货物来源地清楚明确可查。

素菜以新鲜应季菜为主,荤菜、蔬菜来源地清楚明确可查,保证农残药残可控,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不得使用人造奶油的酸奶和糕点,不得使用复原乳为原料的酸奶。

大米使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优质稻米,具有专属产品,保障安全和口感。

确保食品在运输途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

保证每餐的科学配比和食品安全,要求餐品清淡、营养、荤素搭配。每餐菜品均为新鲜烹饪,汤品内容丰富,不得出现玻璃汤,严格控制半成品菜的使用频次,不得出现预制菜。

送餐企业须提前制定菜单供校家委会进行选择和搭配。

中餐中所有原材料货物采购来源地清楚明确可查。

供餐方式:自助餐。 约350人 15元/餐/人(含税) 送达学校每个用餐班级 2024年8月28日(具体以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注:本次供餐范围仅包括回族餐。

4、服务周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学校将对送餐企业前一服务周期内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5、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2024年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选择及公开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

6、服务需求及其他要求

(1)招标人每月组织学生对供餐质量进行考核,送餐企业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溯权力。

(2)送餐企业应承诺无条件更换运输(搬运)过程中破损或受到污染的食品。

(3)若由于送餐企业原因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送餐企业应承诺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送餐企业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保证在供应期内有效。

(5)送餐企业应提供对本次采购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的计划和承诺,若遇突发性事件现场应急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

7、食品安全要求:

(1)送餐企业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若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或导致食物中毒、疾病发生和伤亡事故,送餐企业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相关责任。

(2)送餐企业所供主要食品应具有绿色食品认证,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送餐企业所供主要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具有安全管理体系(如ISO 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如IS0 9001)认证证书。

(4)送餐企业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保证在服务期内保险有效。

8、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9、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标段为;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明通巷校区、北辰校区、丰江路校区、丰源校区、丰泽校区、白沙青池校区、青沐校区选择校外供餐单位。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根据《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 号,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 昆明市集体配餐 A 级单位 ”,及三年以上餐饮业从业经验;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项目服务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

(3)具有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

(4)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证》。

3、信誉状况良好,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相关情况说明。

5、投标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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