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标识引导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标识引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标识引导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0】814号文件可研批复批准、冀发改投资【2020】1493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标识引导工程。(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宋楼村西南侧,南二环西延线南侧规划路青太北路(进村路)以南,铁路以北,获铜公路(繁荣大街、京赞公路)以东,大宋楼村地以西。(3)建设规模:新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一栋,地上1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21000平方米,设床位700张。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地下32000平方米。地上主要为门诊、医技、住院、行政、后勤等业务和附属用房,以及通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地下主要为核医学和放疗科检查治疗用房、餐厅、地下车库,以及制冷机房、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4)招标内容: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标识引导工程,主要包括室内指示牌、门牌、楼层指示牌及室外标识标牌等。(5)最高投标限价:285.5076万元。(6)交货地点:本招标项目工地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7)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成。(8)质量要求:合格。(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明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供货安装维修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309:00至2024-07-29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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