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招标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78号;
2、项目名称:吉林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62.6万元,其中:一标段:68万元;二标段:94.6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62.6万元,其中:一标段:68万元;二标段:94.6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运兵车一辆、扑火机具运输车一辆、消防水车一辆;
二标段:扑火机具37台、防火通讯设备38台、队员基本装备225套。(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7、项目地点:吉林市;
8、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资信证明相关资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转包、分包,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16:00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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