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施工监理及质量评价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已由大唐集团以大唐集团投﹝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一体化项目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一体化项目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4建设规模:1320MW。
2.5计划工期:自本合同生效至工程竣工后一年保修期满且创优完成为止(实际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暂定14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如铁路专用线等工程以外的厂区内外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及质量评价服务工作;具体包括2×660MW煤电机组及公用系统的主、辅生产工程(含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包括翻车机室)、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烟气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等)、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不包括电厂铁路专用线)、灰场、地基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生活福利工程、厂内外临时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准备、建筑和安装工程的施工、调试、性能监测、达标投产、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智慧工地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等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工程质量评价(包括技经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安全管理、配合工程审计、配合环保工作、配合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组织、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检查、工程协调、项目采购、调试与试运、性能试验、质量评价、工程移交、工程创优、工程后评估、资料归档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评价等内容)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系统和附属项目的监理及评优配合,因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的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监理人参加工程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协助施工单位、主辅设备、主要材料招标,组织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工程质量评价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招标人提出的与工程有关的要求和监理、工程质量评价规范的规定完成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2企业业绩要求:
3.2.2.1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施工、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2.2须具有2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质量评价服务业绩。
注:如果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上述两类业绩,则可以分别计算业绩个数。
3.2.3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3.2.3.1人员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3.2人员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1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2.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主要专业应分别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均不少于一人)。具有同类工程(机组容量不小于本工程)建设
监理业绩的监理人员数占总监理人员数的比例不少于50%。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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