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24

 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社会【2024】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工商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一是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二是从往年办学结余资金中安排;三是申请教育强国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工商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新工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土建、装饰装修、电梯、室内外供配电、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绿化、配套道路、铺装、植被清理、现状内建筑拆除并清运等。拟建项目为多层公共建筑,其中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教学楼高度为23.8m,报告厅高度高处21.7m,低处18.3m,总用地面积6513.17㎡,基底面积3220.09㎡,建筑总面积为13109.9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3270.81㎡,地上建筑面积为9839.17㎡。在该项目地块范围内,其建筑密度49.44%,容积率2.01,绿化面积2279.61㎡,绿地率35.00%,铺装面积506.74㎡,配套道路506.74㎡,停车位共90个(普通停车位61个、充电桩停车位27个、无障碍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位于教学楼西侧,面积为138.30㎡。

2.4服务期限:480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投入使用、结算审核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现状地形图测绘、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基坑监测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1)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室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配合(含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工作;(2)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规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3)报建图设计:满足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4)上述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须负责在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建设方、代建人完成审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主体建(构)筑物、二次设计(含教室、音乐厅、报告厅、办公室及配套用房等装修设计,玻璃幕墙、外墙铝板幕墙、门窗、网架、雨蓬等所有)、建筑节能与绿建设计、附属设施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基坑支护及临望岳路高边坡支护设计(不限于场地红线范围)、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含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涉及的变更文件和效果图等。(5)设计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等配合工作)。(其他)

■监理服务: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决策阶段: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设计阶段:①技术指标优化建议、经济指标优化控制等。②设计概算审核、调整;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采购)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政府采购类);⑤推行限额设计经济指标,编制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及分析表;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初审(含报告);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签认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⑥派驻驻场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结算阶段: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并负责报送财评。(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依据项目资源状况、用户需求等基本条件,负责绿色建筑专项评估、方案优化和项目审核、评审认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②进行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咨询业务的技术分析,撰写技术分析报告;③负责建筑节能项目设计工作;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07-24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933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86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中任意两项或以上服务内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933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少于186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933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86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业绩;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933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86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②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勘察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经住建部门备案),时间以勘察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③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④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⑤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3)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允许1个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4)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成员中监理单位牵头,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3.3.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7-24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4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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