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水一体化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CY2024-176ZC)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水一体化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水一体化药剂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 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水一体化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水一体化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
1)潜在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本次磋商 文件的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控制价/预算价(元):/
三、单价(元/吨):本项目为单价承包合同,以所报单价最优供应商,确定成交单位。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至锦龙神雾电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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